根据市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今年1-7月份全市空气质量形势的通报》要求,9月17-18日,县国土局按照2018年安徽省和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任务清单,对全县12家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中,县国土局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矿山企业,明确要求要巩固整治成果。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矿山,矿山企业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要求企业制定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计划书并报县国土局备案,县国土局将按月对治理任务进度进行检查,确保按省市要求完成2018年庐江县12家矿山扬尘污染全部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