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加18元,这也是继今年年初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加17元之后年内迎来的第二次待遇上调,年初已由原来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7元,此次再次提高到145元。
此次提标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和改善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有力措施,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助力百姓脱贫致富的实际行动。此举惠及全县19万余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县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利用中秋假期核对业务系统中调整的中央基础养老金参数,确保国庆之前将5588万元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其中,增发提标资金27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