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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5.2万人次获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发布时间:2018-11-27 08:40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作者: 姚大高 许小白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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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特困人员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经济压力,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搭建“风险防范安全伞”,今年以来,我县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累计已有5.2万人次获是长期医疗护理保障。

据了解,我县自2013年7月1日启动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以来,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统一投保、商业运作的原则,足额投入财政资金为特困人员购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近年来,县财政以每人每年115元的保费标准为全县特困人员办理保险。经过五年来的运行实践,有效缓解“特困人员”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个人经济压力,构筑了安全保障,提高了生活质量,提升了抵御风险能力,改善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受到了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特困人员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是指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凡参保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即可获得保险公司支付医疗护理津贴。护理津贴赔付标准为:在一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护理津贴4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7天,全年总赔付不超过50天;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护理津贴126元/人/天,全年总赔付不超过120天;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赔付伤残保险金额为6.3万元/人;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赔付身故保险金额为6.3万元/人。

截止目前,我县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50多万元,全县5.2万人次获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保障,全县参保的特困人员中,已有5900多人次获得理赔资金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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