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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工伤保险开展业务证明承诺制

发布时间:2019-12-04 09:20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作者: 周学敏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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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在承诺书上签字,就可以不用提交主要生活来源证明,太好了,太方便了。”近日,我县王女士申请工伤抚恤金时说道。

近期,县人社局工伤保险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流程,在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环节试点开展承诺制。对于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通过社会保险管理系统核实其身份,不再需要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对于已满18周岁,通过查验安徽省金保工程养老、就业等系统,确认申领人有无收入来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为做好此项工作,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还在该局公开栏发布了承诺制公告,告知承诺制的试点范围和适用对象;结合政策和实际,修改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窗口服务指南,优化流程;同时,注重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向承诺人说明承诺的内容,对其真实性负责,压实责任,降低风险。

下一步,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还将在其它业务证明中继续推广,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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