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县市监局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通过网站公示、LED显示屏滚动字幕、传单以及群通知、短信提示等方式,宣传省市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告诫经营者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制作、发布涉及野生动物交易以及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同时也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对违法广告开展监督。
多渠道进行广告监测。加强对大众传媒、户外广告媒介以及企业自设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媒介的广告监测,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野生动物交易相关的广告发布行为,一经发现违法广告,立即查处。
多区域加强广告巡查。对各销售涉及疫情防护产品及可能出现野生动物交易的重点场所,如药店、餐饮店、商场、农贸市场及周边,以及住宅小区、广场、美食街、风景区等地的户外广告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有违法广告的,立即予以处置。
截至目前,我县未有一起涉及疫情及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