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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排除妨碍,助力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7-13 09:26信息来源: 县法院作者: 刘建文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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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下午,庐城镇中心城区一处建筑物前拉起警戒线,伴随着挖掘机发出的响声和飞扬的灰尘,庐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造的围墙被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拆除。

2015年10月,被执行人在开发使用庐城镇中心城区一宗土地时,在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经营的宾馆门面房前面建造了一堵长约28米,高约2米的围墙。王某某后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该建筑物影响了王某某的正常通行、通风、采光的权利,还妨碍了王某某房屋作为门面房的使用功能,判令被执行人强制拆除这堵围墙并恢复原状。但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王某某遂向庐江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由于被执行人这堵围墙的影响,加之疫情,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复工复产更加困难。在“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中,庐江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拆除令,但被执行人只推倒了部分围墙,并未清理恢复原状,没有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庐江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剩余围墙。7月9日下午2点半,庐江法院出动7名执行干警,强制拆除清理该围墙。到达现场后,由于中心城区域人、车流量较大,执行干警依法拉开警戒线,互相配合,有序调度挖掘机和渣土车辆入场施工。拆除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录像、拍照,保证了拆除工作的公开、公正,至下午6点左右,强拆清理完毕。

此次强制拆除行动,有力地展现了庐江法院“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的行动力度,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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