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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三举措”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6信息来源: 民政局作者: 曹佩佩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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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民政局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扎实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生保障工作。

建章立制,应保尽保。根据《合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民〔2020〕41号)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新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加大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对失联的认定方法增加了村居证明,扩大了重残的认定等级。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两支队伍”作用,督促各镇(园区)民政专干全面走访排查散居孤儿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累计走访3次,将28名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孤儿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人。截至8月底,我县共纳入保障儿童273人,其中孤儿6人,事实无人抚养213人,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289.7万元。

数据管理,应录尽录。指导各镇(园区)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开展精准摸底排查工作,精准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基本情况,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在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新增了273条信息,确保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台账与纸质台账、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不漏一人。

动态管理,应退则退。6月初县民政局要求各镇(园区)报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今年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名单和参加高考的学生名单,根据学校提供的毕业月份,次月开始停发救助金。今年以来共核减儿童22人,其中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12人,因满18周岁不在读核减的有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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