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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5 09:46信息来源: 县教体局 作者: 何德 柏云峰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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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教体局多措并举,围绕“八查八看”的工作重点,分培训机构自查、镇中心学校抽查、镇际互查和联合执法四个阶段,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查办学资质,看有无办学许可证。要求有证机构证照公示,对无证机构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坚决取缔。

查办学场所,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办学场所双通道保持畅通;一对一辅导应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整改达标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查办学行为,看是否规范。不准聘用在职教师;严禁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严禁开展“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或“非零起点”培训;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培训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

查从教人员,看有无资质。严禁聘用无资质的教师从事教学培训活动;严禁聘用外籍教师。

查疫情防控,看是否常态。校外培训机构应做好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应戴口罩、测体温;教学场所应消毒通风;与教学无关人员未扫“安康码”不得随意进入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两案八制”防疫要求。

查教学内容,看是否规范。严禁选用、试用未经备案的教材教辅或境外教材教辅;严禁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严禁超经营范围开展学科培训活动。

查培训合同,看有无例外。校外培训机构应与每一位培训学员签订全市统一规范的培训合同,合同文本不允许随意更改及存在欺诈条款。

查收费行为,看是否开通预缴费平台。2021年春季学期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通过预缴费平台收费,招生宣传一律通过学员预缴费管理平台补课系统发布。

为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县教体局将“六严禁”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画,免费分发至每一所培训机构,并要求其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张贴。学期末向中小学生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参加校外培训应采取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缴费时索要发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据悉,在治理过程中,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对属地镇政府跟踪下发督办单,对拒不整改或不接受关停要求的,下发校外培训机构执法警示单,形成环环相扣的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上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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