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热线:0551-82563775
  • 投稿邮箱:webmaster@lj.gov.cn
新闻时政

小区业主“任性”砍树 行为违法受惩处

发布时间:2021-05-07 10:11信息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作者: 蔡讯波 王书鸿(通讯员)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保护视力色:

近日,在庐城镇东方华庭小区,几位业主因为小区的几棵树木影响了居家生活,就擅自给砍伐了,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

在小区里,记者痛心地看到,5棵桂花树被拦腰锯断,只留下半人高的树桩。“当时感到非常气愤, 觉得比较荒唐 ,个人怎么能擅自砍小区的树呢? ”小区业主束女士说。

佳源物业经理王衍宝介绍,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总共有3户业主参与砍伐树木。

城管执法人员在接到小区物业的举报后,找到了参与砍树的一位业主刘某。刘某说,他家的窗前有一个鸟窝,鸟叫声严重影响睡眠,多次向物业反映 ,一直没得到解决。另外,树上有个马蜂窝 ,小孩去年就被蛰过一次,很不安全 。

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砍伐城市树木 ,如果确实给生活带来影响 ,可以通过物业 、社区 或者向绿化主管部门申请 ,由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修剪 。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除责令补种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树木外,将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县城管局绿化大队副大队长尹忠仁表示:“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严禁擅自修剪城市树木 ,违者每棵树罚款300元到500元;对于砍伐树木行为 ,每棵树处以2000元罚款。”尹忠仁希望居民能自觉遵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爱护好城市,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