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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tiao)亲”

发布时间:2013-03-10 21:30信息来源: 庐江县融媒体中心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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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tiao)亲”   

   

      “调(tiao)亲”,庐江县南乡方言,即“换亲”之意。主要是家境贫困、无钱娶亲,或身有残疾、大龄难以娶亲,就选择情况相同的家庭,以对方的姐或妹互嫁对方的哥或弟结为夫妻。
      “调(tiao)亲” 双方的媒人一般由同一人担当,叫“一家不托二媒”。双方家庭同意后,由其中的一方家庭另请一人做“姘媒”。这时要如同正常婚姻一样,双方家庭也要相互下聘礼,只是聘礼的物品及礼金份额必须同等,且要在同一天相互由媒人陪同男方本人送到女方家庭,并商定婚期。结婚的日子也必须定在同一天,按规定双方的新娘必须在同一个时辰出门,同一个时辰进婆家门。并且所行走的必须是同一条路线,双方新娘相会的地点也必须是双方家庭之间的中间距离。因为如果哪位新娘先进婆家门就会先养儿子,哪位新娘走的路长就会寿长。所以一般在婚期前都由双方家庭派人试走一次,双方协商确定俩位新娘相会的中间地点。结婚当日,双方送亲队伍都会派一个人打前站,在新娘相会的地点守候,如有一方因某种原因走慢了,另一方送亲队伍必须放慢速度,在距中间地点稍远处等候。双方新娘到达规定的交汇处,如果是用轿子抬的,俩位新娘各自从轿门帘里伸出一只手互换手中方巾,方巾里包有胭脂花粉,以作姑嫂相见之礼。后来没有轿子改为步行,到了交汇处,新娘则由伴娘牵着,侧着身子走,双方背向背,低着头互不相看,用手从背后互换手拍或小礼品。过了中间相会处,双方送亲队伍仍要按约定的速度行走,不得抢先进婆家。但事实上,在当时没有钟表、更无电话手机,双方家庭相距少则数华里、多则几十华里地,哪位新娘先进婆家也只能是个大概时辰罢了。
     结婚第三天,是新婚夫妇“回门”(即回娘家)的日子。双方新娘子都要偕夫君携礼物回娘家拜见父母。按规矩,双方新婚夫妇也要同一时辰出门,还要到同一途中场所会面。此时俩个新娘子可相互问候致意。到各自娘家吃一顿午饭后,一般都当天返。在结婚临近一个月时,女方父母(无父母者则由叔、伯父或娘舅等长辈)携带礼品到女婿家“满月”,至此,整个“调(tiao)亲”仪式方告结束。
     由于“调(tiao)亲”都是在家境十分窘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尽管双方家庭环境大至相似,但双方男女的条件悬殊却大有存在。尤其是受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影响,“调(tiao)亲”多为牺牲妹妹成全哥哥,或牺牲姐姐成全弟弟。导致婚后俩对夫妻的感情不可能都保持一样的和谐。但婚后,不论女方在婆家如何受苦、受委屈,或对自己的丈夫如何的不满意,都不能提出离婚或离家出走。若有一方如此,另一方尽管夫妻感情很好,其妻子也要被娘家人勒令回家,以迫使提出离婚或离家出走的女方娘家把人送回方可。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广大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男女恋爱婚姻自主,“调(tiao)亲”陋习基本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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