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作者:黎洁 发表时间:2019-11-15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覆盖、零遗漏,扎实做好救助工作。

摸底调查顺民意。认真组织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集中供养意愿,并通过全国社会救助填报系统上报民政部。对自愿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由镇政府、村(社区)民委员会、特困人员、监护人四方签订照料监护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1-10月份新增特困人员1598人,核减715人。

物价补贴暖人心。受今年蔬菜、肉禽类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启动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文件精神,及时启动了特困人员生活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为特困人员发放3-8月份物价补贴人均280元,累计发放52298人次,价格补贴244.07万元。

提标复核惠民生。自今年7月1日起,我县调整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6318元,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为每人每年2964元,全护理为每人每年391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392元,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为每人每年1512元,全护理为每人每年1962元。11月底前按新标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