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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扎实做好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作者:卢昌虎 发表时间:2018-12-19 信息来源:县安监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为做好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切断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购买渠道,有序推进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近期,县安监局会同庐城镇在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的零售户剩余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回收,从源头落实禁放。 

做好回收前宣传工作。依托庐城镇、社区(村)干部对庐城镇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户发放《致庐城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户的一封信》和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回收和处置工作开展广泛宣传报道,教育零售户不得私自存储和处置剩余烟花爆竹,并通过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各零售点产品剩余情况,同时告知许可证到期后一律停止销售,不得继续存放,配合做好回收工作。 

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回收和处置工作。由批发企业派出专用防爆车辆和业务人员,县安监局、庐城镇及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监督,确保零售户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分类登记回收入库,其中零散破损产品将由公安部门牵头适时组织销毁,从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零售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收回并归档。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回收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安监局将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禁放区域进行巡查,凡是不按规定随意处置、私自储存剩余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共回收整件烟花511件、爆竹614件,零散烟花10364个(只),爆竹13321挂(盘),回收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