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被告人夏某龙为首的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被告人夏某龙被指控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被告人陈某、周某朋、孔某龙、丁某星等人在庐城镇八里村、新桥村、白湖镇串河社区等地开设赌场,被告人夏某龙为该赌场邀集参赌人员并伙同被告人徐某林、徐某明在赌场“放爪子”,获取高额利息。期间,被告人夏某龙为向周某、王某索要债务,安排被告人徐某明、徐某林、高某生等人非法限制周某、王某的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王某被被告人夏某龙等人非法拘禁后次日,与被告人夏某龙、高某生等人约定斗殴,后因王某未到场,斗殴未遂。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