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摸底工作在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由区和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社区居(村)委会普查小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当地派出所、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协助下进行。摸底工作从2020年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