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已经出租了,我和租户应该怎么配合普查登记?

发表时间:2020-11-30 信息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如果您的户口没有从出租房屋上迁走,那么要按照两户分别登记您和租户的情况。对于您来说,只填写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则短表中的“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对于租户而言,则填写实际承租的住房面积和间数。


如果您的户口已经从出租房屋上迁走,那么只需要登记租户的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