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记忆(庐江党史回眸23)

发表时间:2021-09-29 信息来源:中共庐江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中国共产党庐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简介

1970年11月1日至5日,在“整党建党”的基础上,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庐江县召开了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大会正式代表989人,代表全县19809名党员。代表是选举单位按党员数的5.5%选举产生的,代表构成为:工人代表58名,贫下中农代表632名,军队代表31名,革命干部代表226名,其它代表(文教、卫生、财贸、农水电、红卫兵、退休干部)42名。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公报和“十一”社论;听取和审查通过中共庐江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庐江县第三届委员会。11月1日,中共庐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闫世兴代表县革委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过去工作,部署今后任务。

大会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5名,候补委员4名。11月6日,中共庐江县委三届一次全委会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县委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由(按姓氏笔划为序)王志昕、王传华、纪锋、闫世兴、刘荫家、张正炳、郑敬道、柏友文、项凤林、徐远长、徐胜富等11人组成。常委会选举项凤林为书记,闫世兴、王志昕为副书记。会议作出《关于加强自身革命化的决定》《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光辉哲学思想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新高潮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工作的决定》。会议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继续沿着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团结起来,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伟大的胜利。

中共庐江县第三届委员会产生后,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随之消失。第三届县委成立初期,没有单独设置工作机构,县革委会“四大组”(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同时行使县委工作机构的职权,到1976年6月,县委、县革委会机构分设,县委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