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首页 > 2021宪法宣传周专题 > 安徽动态

阜阳市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实地督察

发表时间:2021-12-03 信息来源:阜阳市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深化法治乡村建设,阜阳市制定下发《阜阳市2021年法治乡村建设督察工作方案》。近日,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岳金友率队深入颍东、太和开展实地督察,全面了解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改革工作情况。

督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太和县赵集乡双龙村、东城村,颍东区插花镇杨桥居、正午镇吴寨居,实地查看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公共法律服务室、法治书屋等基础设施,听取了太和县、颍东区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涉农行政执法、乡村司法保障、乡村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交流。

督察组对两地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就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督察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治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法治乡村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纳入本系统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与本系统本部门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格局。

督察组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紧密对照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涉及“三农”领域的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乡村普法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要健全乡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要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机制,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精神进村入户到人。

督察组要求,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和资源保障,同时要推动建立法治乡村建设协调机制,形成法治乡村建设强大合力,着力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确保到2022年全面实现法治乡村建设整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