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首页 > 2021宪法宣传周专题 > 法治故事

一位老交警被交警处罚后的故事

作者:余茂江 发表时间:2021-12-07 信息来源:省法宣办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当了几十年交警,查处交通违法不计其数,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交警查纠交通违法时要先敬礼,自己很少心悦诚服地执行过,心想驾驶员违法了我一个堂堂的人民警察还要向他敬礼,特别是当我这位年过五十的老警察面对小年轻驾驶员的时候,大多数只把右手举一下,说敬礼也照,说打招呼也照,说想打他也照。  

前不久和朋友出游,我正谈笑风生地驾车时,遇到交警查车,被拦停下来。当时心里就不痛快,加上车里朋友借此调侃我,确实有点恼火。我停车、按下车窗,正欲发火时,一位和我年龄相仿年过半百的老交警,挺直身板、毕恭毕敬地给我敬了个礼。寒风中他的脸发红、嘴唇有些发紫,目光却是温暖、关切、慈祥的,像是一位老人问候远方归来的孩子。那一刻,我被震撼了!车里的朋友们也被震撼了!  

当我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未系安全带的处罚离开时,耳畔仍然回响着那位老交警的话语:  

“黄山交警,执法检查。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和监督我们执法,本次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您驾驶证、行驶证经过核查、比对是合法齐全的,但您涉嫌有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你下车接受处理。”  

“不系安全带是安全隐患,再让我们一起车看您的车况。您车几个轮胎都好的;牌照也挂的好好地;年检、保险标志也贴在挡风玻璃上;车内也不超员;只有一个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请到执法站接受处理。”  

“稍等,按规定我们要网上核对一下您的身份信息。”  

“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根据《安全法》第90条和省《办法》第6314项的规定,将对您做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0分。您有权陈述和申辩……。”  

“您的陈述和申辩不成立,请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拒签或者拒收,该决定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短短十几分钟,那位老交警像教科书式执法动作和语言,有礼、有据、有节,干脆利落,以至于我都没来及掏出自己的交通警察证给自己说情。  

身为一名资深交警,也被那位老交警“拿下了”。但感觉我自己没系安全带就是违法,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就该罚。  

仔细想想,这一切应该起源于他给我敬的那个礼开始。  

当我感觉开车被拦下,影响自己幸福感时,他的那个着装规范、庄严举止的敬礼,让我感到他也是在为大家工作,像路上抓拍超速的监控镜头一样,是国家授权、法律赋予的功用,没有任何个人情绪,没有理由也无法靠个人情绪阻止和改变那些执法活动。  

我是被他那个敬礼和教科书式的执法折服了!  

自己亲身被处罚过,才能真体会到那些被处罚的驾驶人员的心情,也切身感受到交警罚款30元、50元看是小事,其实不小,特别是人们对交通幸福感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时候。车辆被拦截就已经影响了他们的幸福感了,别说再罚款记分了。  

每位交警路面执法,必须带上一颗爱心上路,把罚款、记分演绎成关心、教育活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