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民政局公布《关于命名表彰第七批“合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全市命名表彰第七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27个,我县矾山镇乐华村、白湖镇陶冲村、乐桥镇老院社区榜上有名。
近年来,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标准》,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创建工作中,县司法局不断强基固本、挖掘典型、总结创新,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荐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振兴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评选。
目前,我县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