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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市监所:提升药械监管水平,守好群众“药箱子”

发布时间:2023-07-18 08:38信息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作者: 张露露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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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白湖市监所联合县局药械科共同开展药械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哨兵”职责,守好群众“药箱子”。

增强药械监管效能,培养药械监管“把关人”。白湖市监所联动县局药械科,落实新入职公务员跟班学习培训制度,将新入职公务员安排至药械科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一方面,通过开展零售药店、卫生院检查,采用边查边培训的方式,将理论知识与检查实践相结合,培训新入职公务员药品与器械检查流程与注意事项;另一方面,通过跟班学习处理药品消费者投诉,学习药品销售环节监管与检查重点,增强新入职公务员药械监管意识、提高药械监管能力。

严把药械质量关卡,筑牢药械监管“安全墙”。对照检查要点细则,核查药品采购及验收是否合规,所购药械是否做到证、票、帐、货款相符一致,管制药品销售及摆放是否合规,待验区、不合格药品专区等“五区三色”设置是否合理等。同时对医疗机构收集的药品供应商资质文件、疫苗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麻精药品“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软硬件材料应查尽查,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夯实药械制度标准,确保药械经营“规范化”。一是强化规范经营理念。通过监督检查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向医疗机构负责人宣传药械经营使用标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二是落实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及时反映整改结果;同时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做到监管闭环,消除隐患。

自7月份以来,白湖市监所共检查药房17户次,检查医疗机构2家,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6项,要求责令整改6户,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白湖市监所将持续加强药械监管,守好群众“药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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