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鼎新:(1828~1888),字琴轩,庐江西乡广寒(今郭河镇)人。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举人,次年春闱会试至国史馆承修臣传。后在家乡办团练,同治元年(1862),创建淮军,募勇立“鼎”字营,署江苏常镇通海道,后加按察使、布政使衔。同治四年 (1865)率部北上,任山东布政使。同治七年(1868)捐资重修庐江文昌宫、奎星楼,资助建南京庐江试馆。同治十三年(1874)授云南布政使。
光绪二年(1876)升任巡抚,与总督刘长佑不合,告假归里。次年调至京城另候任用。光绪九年(1883),代理湖南巡抚。次年调任广西巡抚。中法战争爆发后,调兵遣将,驻守前线,重创法军于观音桥。随即驻军谅山,连战获胜。光绪十一年(1885)一月,法军大举来犯,谅山陷,师退,潘自请罪,清廷命其戴罪立功。三月,潘鼎新会商诸将,诱敌深入,并采取先发制人,自山后攀崖越险,破敌两垒,尽毙守敌,力克谅山。然清廷仍以指挥不力将其革职回籍。晚年侨寓无为。
光绪十四年(1888),经李鸿章疏陈,清廷赏还原衔。是年5月12日,感暑触发旧伤逝世,终年61岁。著有《洋枪队大操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