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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四个统一”深化“护学行动”

作者: 罗君 发表时间:2018-04-11 信息来源:县交管大队 阅读人次: 文字大小: [ ]

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和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直以来,县交管部门积极部署、周密谋划、创新举措,强化职责,扎实推进“护学”工作开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环境。

一、认真落实形成源头“统一管理”。在校车管理方面,针对幼儿园校车多、分布广、管理难的实际问题,县交管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对每所学校及校车都确定民警负责,确保不遗漏一家学校,不遗漏一部校车,对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等信息进行掌握登记,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健全车辆基础台帐、驾驶人基础台帐、车辆投保台帐、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台帐、车辆自检台帐。在工作中,还积极组织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随车老师和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校车交通事故以及查处的校车典型违法案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齐心协力形成护学“统一阵线”。不管是雨雪天气,还是路面湿滑,大队民警和协警,始终坚持提前上岗,在城关、城北、城南以及庐江实验中学、庐江中学前的路面进行疏导交通,确保学校前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坚持把守辖区各主要交通路段、路口,在临街学校、重要路口指挥疏导交通,合理组织分流,加强巡逻管理,及时消除各类违法行为,做好排堵保畅工作,确保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及畅通。

三、全面提高形成安全“统一意识”。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托开学、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为广大师生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讲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活动,大力宣传“五不五要”、“十个严禁”“八个不准”校园交通安全常识,特别是针对小学生宣传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针对中学生宣传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进行重点宣传,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全面提升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组织所有家长签订责任状,深化落实家长的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家长、老师意识统一。

四、紧盯控管形成管理“统一力度”。对路面勤务模式进行适时调整,强化重点时段和路段管控,在各中小学校周边上下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采取巡逻管控与定点指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护学岗作用。在执勤过程中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交通违法实施“零容忍”,对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开展审查,严厉杜绝无资格的车辆上路,无资格的驾驶员开校车,打消驾驶员所存在侥幸心理,从源头控制校车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